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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加拿大当事人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即认定感情破裂离婚案
时间:2016/3/10 11:26:13  浏览:5126

 

加拿大华人A的丈夫婚外和许多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被发现后多次保证不再犯,但屡教不改,愈演愈烈,最终该加拿大华人A不得不起诉离婚,沈阳涉外离婚专业律师黄晓魁接受原告方即加拿大华人A的委托,代理了此次诉讼。

婚后原告即加拿大华人A发现被告行迹诡异,经常撒谎,后经加拿大华人A一再追问,被告终于承认其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加拿大华人A念及夫妻一场,相信了被告的保证,给被告机会。不久,加拿大华人A再次发现被告与另外的其他几名女子有过不正当关系,被告对此也不否认,只是痛下决心,恳求加拿大华人A再原谅一次。

三年来,被告反复欺骗加拿大华人A,一直与近20名女子有过短期同居关系,加拿大华人A的身心受到巨大伤害,提出离婚,但是被告坚决不同意。 委托律师后,黄晓魁律师精心指导其通过特定方式取得其对与数名女子同居行为认可的录音,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黄晓魁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如下法律意见: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而与起诉的次数无必然关系。

二、本案中,被告五次三番的违反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根据其行为持续状态,可以认为,被告已经成为习惯,很难改过,夫妻也无和好可能,故应认定属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该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采纳了黄晓魁律师的意见,判决准予离婚。

黄晓魁律师 提醒诉讼离婚的当事人注意一下法律问题:

当事人不要有“第一次到法院不可能判决离婚”的疑虑,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证据详实,第一次起诉离婚也会判决离婚的。


(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故使用化名,判决书不便在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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