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和"房子"本是两个不相关的词语,而当今的中国,房子已然成为婚姻家庭必不可少的堡垒, 婚姻家庭已实实在在建立在了物质基础之上。婚前财产婚后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有?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离婚时男方能否反悔?婚前婚后的财产纠纷一直是夫妻婚姻中最大的争议问题。
[案例]
我和我丈夫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他向我求婚时将他所有的一套房产赠送给我,并当着我的面签署了赠与协议。结婚后我们夫妻感情一直不合,现在正准备协议离婚。他送给我的房子要收回去了,并说这是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与我没有关系。这套房子还是属于我的吗?赠与协议在我手上,丈夫还有权把房子拿回去吗?
[律师分析]
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它是一种实践合同,动产是以交付给受赠人为实现;不动产则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如果赠与人反悔,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合同法》和《赠与公证细则》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赠与的交付必须以房地产过户为准,否则,该赠与可以依法撤销,受赠人不能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因 此,如果你仅有你丈夫的赠与协议是不够的,在没有办理产权变更之前,房屋仍然属于你丈夫所有,不因婚姻延续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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