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收入水平与生活质量比较高,引得国内不少人羡慕,他们想方设法出去,有的通过结婚达到了目的。然而,婚姻并非儿戏。由于没有感情基础,部分婚姻充满了冒险,更像一场赌博,须引起人们的重视。
近几年,涉外离婚案件逐渐增多。经分析,为出境而结婚、最后不得不离婚的,占离婚案件总数的43.56%。
由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往往分居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使得诉讼程序异常复杂,普遍存在案件审理周期长、调取境外证据难、离婚案件婚姻状况认定难、法律文书送达难等问题。
“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中,由于被告未出庭,而原告也没有提供被告在境外的准确居所,因此在邮寄无法送达时,采取了在《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的方式。在法院缺席审判的情况下,判决书仍要经历6个月的公告期及30日的上诉期才能生效。如果境外一方有明确的居住地,法院亦需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通过外交途径或国际公约等约定的方式送达,程序特别繁琐,较长的审理期限往往令当事人不堪其累,对当事人再次恋爱、结婚等都有很大影响。”
几年前,20岁出头的李某女因私出国,来到日本富山县。在离家的日子里,一位小她两岁的日本小伙子闯进了她的生活。第二年,李某和这名日本小伙子一起来在中国并办理了结婚登记。10天后,日本丈夫启程回国,临行前,承诺将尽快为李某办理赴日的出国手续。
这一走,双方再也没有联系上。“由于双方婚前了解甚少,语言不通,加之长期分离,保持这段异国婚姻已无必要。”李某在给法院的离婚诉状上写道。从调查取证,到缺席判决,再到公告送达,一直耗时两年多,这场离婚诉讼才画上句号。
“登记结婚后,国外一方莫名失踪,从此失去联系,导致婚姻名存实亡的情况已不是个别现象。这类涉外离婚案件,国内一方多为女性,她们很多人连对方的家庭住址、工作情况等都不清楚。另外,涉外婚姻中也有骗婚的情况,有的老外本来已结婚,到中国来再次登记结婚。”
辽宁申源律师事务所黄晓魁律师提醒,要在建立感情的基础上,与老外结婚。婚前还得先弄清两国的涉外婚姻法律有关规定,对方的家庭住址、婚姻状况及工作情况等,发生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机构人员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