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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规定有哪些
时间:2019/3/5 7:02:44  浏览:4790
沈阳涉外离婚律师黄晓魁: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涉外婚姻要复杂得多。但也不是不能掌控,请往下看:

以不动产为例,如果离婚时有不动产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首先,设法了解这些不动产的确切地址;
 
其次,去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是公开的,可供人查询,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一样。必要的话,可委托当地律师办理查询事宜;
 
最后,取得这些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后,必须把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完成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认证,走完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有了这些证据,就能证明不动产属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合理的分割。
 
相关案例
 
2002年,小红遇到在北京做生意的一个法国人,双方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丈夫同时经营着在北京和在法国的生意,生意越做越大,两人就在法国郊外买了一套别墅,准备将来定居法国。2006年初,该法国男子由于处理其国内生意而回到法国,此后音信全无。2008年初,小敏想起诉与其丈夫离婚。
 
律师分析: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来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本案中,小红的问题属于涉外离婚事宜。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只要是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因此,小红可依法向北京市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就双方在北京的动产和不动产进行离婚分割,但是,根据“不动产案件在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原则,北京市人民法院只能处理离婚及双方在北京的财产,而不能处理双方在法国的房屋。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后,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中国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但是涉外婚姻关系的终止存在其复杂性,如何认定涉外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直接决定着离婚财产分割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关于涉外婚姻财产分割,以上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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