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夫妻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国内的,就可以在我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 根据国际法原理,一个国家的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至少有以下类型的管辖权:属人管辖权,即一国的法院对于本国国籍的人有管辖权;属地管辖权,即一国的法院对于发生在本国的事、在本国的人有管辖权。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夫妻一方是中国公民的,我国法院依据属人管辖权对于离婚具有管辖权,不管对方是否是中国公民。如果对方是外国人并且在外国提起离婚诉讼的,中国公民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的,中国法院对于离婚有管辖权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夫妻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国内的,我国法院依据属地管辖权对于离婚享有管辖权。
对于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是否可以在我国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上海等涉外离婚诉讼较多的城市,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受理依据属地管辖权产生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外国人能证明他或她的经常居住地在我国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其提出的离婚诉讼。
关于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的外国人可以提交其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在国内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如果起诉离婚的外国人无法提交上述证明的,可以根据我国对于外国人在我国居留的相关提交相应材料。
1. 在我国就业的外国人 如果外国人在我国取得就业许可就业的,且就业已超过一年的,起诉离婚时,外国人可以提交签证、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这样就可以证明其在我国境内已连续居住满一年,其经常居住地在国内,我国法院通常会受理其提出的离婚诉讼。
2. 在我国留学、进修的外国人 如果外国人在我国留学或进修的,且留学或进修已满一年的,起诉离婚时,外国人可以提交签证以及其在我国留学或进修已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我国法院也会受理他或她提出的离婚诉讼。对于到我国实习的外国人,也适用上述规定。
3. 在我国就业外国人的随行家属 在我国就业外国人的随行家属,在我国居住已满一年的,起诉离婚时,外国人可以提交签证、居留证或者出入境记录(如果没有办理居留证的)证明其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已满一年。
【律师提醒】 沈阳涉外离婚律师黄晓魁提醒,涉外离婚诉讼中,居住在国外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对离婚诉讼进行应诉的,应当办理授权委托书和相关法律文书的领事公证认证手续。当事人是中国公民的,只需要办理领事公证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