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夫妻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女方去了日本留学,然后毕业留在日本没有归来,男方一直在沈阳,分开依据有10年了,早已经没有了感情,但是离婚手续一直没有办,:现在男方也已经找到喜欢的人,可是因为没有离婚,无法登记,女方其实也同意离婚,但是不愿意回国配合办理手续,请问国外一方可以委托国内律师,和男方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吗?
黄晓魁律师认为,你这个情况的话只能让你老婆在日本委托中国的律师,通过沈阳的法院办理离婚手续了。一般来说,处理一方在国外不回来,一方在国内离婚的,主要分为国外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还是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如果国外一方也同意离婚,男方和女方已经就离婚的全部问题达成一致,仅仅是女方在日本不想归来,不愿意麻烦,那么就可以在日本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公证委托,委托中国的律师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国内的男方只需要和律师配合一下,去法院一趟,就可以当天办好离婚手续,过程还是比较简单的。其实最复杂的下边的情况,就是女方不同意离婚。
二、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方和女方就离婚的其他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这个就麻烦了。
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并且不配合男方任何手续,在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时候故意不签收,或者签收后故意不出庭,那么从法律程序来讲,法官无法了解女方是否同意离婚,甚至法律文书是否送到都无法保证,这样的话第一次诉讼离婚很可能会被驳回,只能第二次起诉,整个离婚周期变的很长,1年甚至2年都有可能。当然了无论多长,婚是一定可以离掉的,总比你们分居10年还离不掉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