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与丈夫结婚9年,他是现役军人,我们育有一女。我在今年6月偶然使用他电脑时,发现他与一女子有暧昧书信,当天我丈夫便将邮箱往来信件清空。稍后我通过自身的IT技术,将他的QQ密码和163交友密码破获,并收集到他与交友网络中认识的女子吃饭、看电影通话记录,与初恋女友的暧昧通话记录,他也曾在07年因工作之便出轨(我没当场抓住,是约见女方时,女方承认的)。因他的不检点行为,加之9年来对我缺少关心,经常因他的反复无常情绪,对我冷漠或动手打我,现我要申请离婚,因在孩子抚养及财产分配上达不成一致,我将起诉。 以上为事发过程。
请问,我是否要违反个人隐私权,是否要承担责任? 因对方是现役军人,我是否要向部队提交离婚申请,申请内容是否就实际情况描述,对对方的职务是否有影响? 因我们达不成一致,他又不同意离婚,导致我提出上诉,当我先提出上诉时,是否法官在裁判时会考虑对方的特殊身份? 女儿8周岁,我与对方在抚养权问题,谁更有机会获得?
律师解答: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成长的原则确定,你可以起诉离婚,军婚受法律保护,但如果有法定理由,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财产一般平分。你可以向军人团以上政治部门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起诉,不用通过军队政治部门。但可以和政治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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