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国女性跟日本男性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黄律师提醒,涉外离婚程序很繁杂。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可以一起到居住地民政局协议离婚。
【客户咨询】你好,黄律师,我是抚顺人,目前居住在新抚区,去年5月份我和谈了2年的一个日本人登记结婚,在沈阳市涉外婚姻登记外办理登记,现在男方回到日本去了,我们感情不和,他提出离婚,我也同意,但是不来中国离婚,请问我该做什么样的手续,日本男方做什么手续。可以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呢?
【沈阳离婚律师黄晓魁解答】 黄律师按:离婚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到原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都必须到场才可以办理,不能委托其他人办理。诉讼离婚是指双方协议不成,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涉外离婚案件,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外国人与中国人之间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不论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你可以在居住地向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新抚法院会适用我国婚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理。在涉外离婚程序中,一方如果不能到国内的民政办理协议离婚,当地法院受理后必须将有关文书通过某种途径送达到另一方手上,另一方可以不回国,直接委托中国律师办理,护照、结婚证、委托书等需要办理国内和国外办理公证认证,具体请联系律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