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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不能借鉴,给《离婚律师》挑错
时间:2015/2/25 22:06:46  浏览:3498




由吴秀波和姚晨主演的《离婚律师》之前在各大卫视热播,除了不少看热闹的观众之外,很多面临着家庭矛盾甚至危机的人也在看“门道”。

但律师认为:这部剧单从故事情节上来讲是成功的,但是从法律事务上来说,有很多地方值得推敲,该剧中存在的几处可能在法律实务中出现的问题。

池海东离婚案色诱取证存在瑕疵

在本剧开始,池海东和焦艳艳离婚案中,罗鹂作为焦艳艳律师,前往池海东住所,对池海东进行色诱。“色诱取证”问题,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可以采用一定方式获取证据,但现实中此种方法极为不妥当。

首先,安全问题。其次,获取证据的真实效力存在问题,剧情中属于诱导。而在离婚案件中,单凭一个诱导出来的外遇陈述,无其他证据支持时,法院是不会支持外遇事实的。

另外,即便形成外遇或者说婚外情事实,也不一定构成感情破裂,就电视剧中的情况是不能达到法院认定的感情破裂,而色诱这段情节完全是为了剧情需要。

如果池海东自己说有外遇,不可信,然而对方提出,而自己再承认,相对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但仍不足以让法院依法判决离婚。最后这个案件庭外和解离婚,将双方的证据效力等问题做了一个回避。

罗鹂作为律师在第一次接触焦艳艳就承诺让池海东净身出户,这不符合律师代理这类案件的做法,会让人误解律师无所不能,只要有足够证据或能力就可以完成不可能的目标。案件中,即便池海东存在所谓的过错,法院进行判决,仍不实现净身出户的目标。

董大海离婚案典型的假戏成真离婚案

现实中很多人为了各自不同的目的,例如避税、动迁、躲债等原因,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所谓“假”离婚,但其法律结果是双方婚姻关系真的解除了,在法律上是不承认假离婚一说的。

当然也有人以假离婚为虚,实现真离婚的目的,当事人发现“假戏成真”的时候,悔之晚矣。

此剧中提及大量虚构债务一节时,在法律和司法实践中,虚构的债务确实困扰离婚或者即将离婚的当事人。

但要注意,对于此种债务,“苗锦绣”们最好的应对方法是要求要债的人到法院起诉。因为法院可以根据债务发生的情形和原因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剧情中,债权人拿董大海一人所写的上千万欠条来索债,这显然与家庭生活无关,如诉讼至法院时,债权人还需要阐述当时借款理由,提供转款凭据等,若仅有欠条,无其他证明,在董大海承认的情况下,法院将会判决该债务为董大海个人债务。

这样“董大海”们就要自食其果。

剧中原本罗美媛准备委托罗鹂,后因董大海原因委托了池海东。罗鹂一气之下敲开了苗锦绣的房门,成为她的代理人。

这在实践中是极为不妥当的。律师执业纪律要求律师不能在同一案件中代理双方当事人,或者解除委托后再代理另一方代理人。

剧中罗美媛没有与罗鹂签约,但罗鹂已经知道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其再成为苗锦绣的代理人时必然对罗美媛不利。实践中本人也碰见过双方当事人分别来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当发现确实是同一案件时,无论前一当事人是否成为自己的客户,只能对后一当事人说“NO”。

证据“突袭”在法律实务中不允许

证据“突袭”在法律实务中是不被允许的。剧中,为了体现剧情的跌宕起伏,罗鹂和池海东均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向法庭提交新的录音、照片之类的证据,导致另一方立刻陷入被动。

然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要在举证期间提交证据,双方均有权在庭审前了解对方证据内容,且可以获得证据的副本,也就是复印件或者复制件。否则,证据将可能不被法院采信。

剧情中如此设置和安排,会误导观众可以如此提交证据,最终导致证据可能不被采信。

不过剧中有一个核心的内容值得我们注意,在剧中很多案件基本都是调解结案,每个人都想了很多方式方法,这是解决婚姻案件最好的结果。

特别是对于有些离婚案件,当事双方曾经存在着极为特殊的关系,本着以和为主的思路,在无法和的情况下,再考虑离婚,这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

对话离婚律师

电视剧不能作为法律案例借鉴

1、离婚律师属于律师这个行业当中的一种分类吗?

答:一般属于婚姻家庭律师,而现在我们都自称是家事律师,而离婚只是作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成为全部。

作为婚姻家庭律师的工作,在《离婚律师》这部电视剧中也有很多体现,在当事人找到律师,律师对当事人婚姻状况作出评估,如果双方的矛盾还没达到必须离婚的时候,作为律师,一般不会劝说当事人用离婚来解决问题。

而当事人态度坚决,双方关系无法缓和,律师自然会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上,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权益,“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可能换来两个幸福的婚姻……”

用离婚律师去形容家庭婚姻律师,把真实律师工作的范围说小了,狭隘化了。

2、从专业的角度,律师如果看离婚律师这部电视剧?

答:电视剧始终是电视剧,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为了让剧情更好看,将剧情设计的跌宕起伏,加入一些吸引人的元素,这其实都是没问题的。

但问题是,其中存在着一些可能会对观众产生误导的剧情。随着大家生活水平提高,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的法制意识增强,以及近些年离婚率增加,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越来越复杂,对于律师的需求和要求都不断增加,在这个前提下,很多人希望通过电视剧能够获得一些法律知识,《离婚律师》这部电视剧更加引人关注。

但是,电视剧就是电视剧,并不能作为法律实务中的可操作案例进行借鉴。

对于律师行业而言,应该有一个客观、正确的认识,剧中男女主角为了代理一个案件尔虞我诈,甚至有律师做出了与职业道德极不相符的行为,这并不是律师生活和工作的主旋律。

总体上,看名字以为是个行业剧,实际是打着律师名称的言情剧,其利用了观众对律师行业的好奇,增加收视效果。其中为了剧情适当做些艺术化可以理解,但是将一些违规、违法的事情作为知名律师的常态化行为,或者作为正面角色的合理行为就会误导观众,这也是作为律师行业的一分子不能接受的。

3、对于目前正处于婚姻家庭矛盾或者纠纷中的人,律师有什么建议吗?

答:看电视剧主要还是以看热闹为主,如果在婚姻家庭纠纷中需要法律建议,我们认为,还是要咨询正规律师,他们会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去帮助你想一些合理的、可操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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