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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寻找合适的离婚证据?
时间:2013/12/6 7:33:58  浏览:1361

       在我国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就要求受害方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在离婚诉讼当中要求配偶给予精神损害赔,收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那么在离婚中找证据的方法是各种各样的,也是特别的,以下就介绍几种找离婚证据的方法:
  1、当事人要增强证据意识,积极、主动收集相关证据包括:

  (1)、如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要有警方的笔录;

  (2)、如婚外情突然被曝光,应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道歉书”等书面材料,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3)、如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要有单位的处理结果;

  (4)、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对于以上点要注意证据取得的途径要合法,因为合法性也是证据的要求之一;

  ( 5)、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下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2、当事人要利用各级救助机构、组织,请求法律帮助,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

  (1)、被打伤后,一定要及时去医院就诊,留下必要的受伤证据(病历、处方、发票等),并到法医门诊进行伤情鉴定。

  (2)、如在受到配偶暴力伤害时要及时向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妇联组织或者公安机关求助,请求他们出面协调处理。

        黄晓魁律师特意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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