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86)024-31227919、15142021876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 成功案例 | 热门专题 | 最新动态 | 涉外继承 | 涉外离婚 | 涉外收养 | 涉外结婚 | 婚姻问与答 | 诉讼指南 | 财产赠与 | 财产分割 | 法律文书
最新案例 沈阳涉外婚姻家庭网—为您提供专业的涉外婚姻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热线:15142021876  电话:(86)024-31227919、15142021876

 

沈阳涉外婚姻家庭律师网 >> 婚姻问与答 >> 详细
妻子给岳父的房子还月供,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时间:2012/1/21 19:32:04  浏览:1643
沈阳苏家屯赵先生咨询:2002年,岳父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岳父自己付的,房产证上也是他的名字。首付花光了岳父的所有积蓄,妻子便决定由她来替岳父还月供。对于这件事,我十分反对,但妻子还是我行我素。为此,我们常常吵架。2010年,妻子把岳父的房贷全部还清,我们的感情也走到了尽头。2011年6月,我决定离婚。我认为妻子替岳父还房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我有权分割岳父的房子。请问我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律师解答: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所有。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岳父的名字,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你岳父,尽管你妻子偿还了月供,也不能改变房屋的产权性质。因此,即便你岳父的房产增值,你和妻子也无权分享;离婚时,你也没有权利对这套房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晚辈给长辈还房贷,如果没有明确指出是“借款”,那么都可以认为是赠与行为。你妻子主动替岳父还房贷,且父女之间没有约定借还关系,可以认为你妻子的还贷行为属于赠与。如果你对这种行为没有异议,那么离婚时你对这笔款项无权要求分割。但由于你反对妻子替岳父还贷,夫妻关系也因此受到影响,说明你并不认同妻子的赠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妻子还款的“赠与”性质不再成立,因为她用来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对这笔钱进行赠与,必须得到夫妻双方的同意。由此可见,你妻子替岳父还房贷的钱属于借款,离婚时你可以要求他偿还这笔贷款的一半。但是,这需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不同意妻子的还贷行为,比如有相关录音、短信或者邮件等。
沈阳涉外婚姻家庭律师网>> 业务范围>>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法律援助热线:15142021876  (86)024-31227919、15142021876
 
首席涉外婚姻律师
国际认证律师:黄晓魁
首席律师
电话:(86)024-31227919、15142021876
援助热线:15142021876
EMAIL:615705112@qq.com
涉外婚姻最新案例
·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原则
· 涉外婚姻看上去很美
· 常见涉外婚姻知识
· 警惕涉外婚姻的骗局
· 起诉法院离婚是否需要请律师
· 认识世界各国法定结婚年龄
· 如何委托国内律师办理离婚?
· 沈阳涉外婚婚姻登记需要哪些
· 涉台离婚公证比对应当怎样办
· 境外结婚证如何办理公证、认
热门专题更多
· 涉外离婚律师黄晓魁:“本
· 老公喜欢嫖娼,老婆起诉离
· 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
· 律师教你追回被转移的夫妻
· 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
· 纠正离婚问题中容易被误解
· 沈阳涉外离婚律师黄晓魁简
· (涉外)离婚时对方隐瞒工
· 香港婚姻法与大陆婚姻法有
· (涉外)离婚案件中缺席判

网站友情链接: 刷票 微信刷票 微信投票 微信刷票 微信投票 微信投票指南 投票群 投票 Telegram电报账号 推特号 fb脸书账号

欲申请友情链接与合作,请联系我们 QQ:615705112
紫泰精英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点此 免费法律咨询 ,为您的法律咨询问题立刻提供在线即时权威的解答。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聘请律师须知 | 业务范围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收费标准 | 工作程序
Copyright(C)2005-2019沈阳涉外婚姻家庭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辽ICP备11017675号-1  EMAIL:615705112@qq.com  
电话:(86)024-31227919、15142021876  法律援助热线:15142021876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甲天鑫大厦801室  邮编:110000  
本站关键字: 沈阳涉外离婚 沈阳涉外结婚 涉外离婚 涉外结婚 涉外收养 涉外继承 沈阳涉外婚姻家庭网 沈阳涉外律师网 沈阳涉外婚姻律师网 沈阳律师网 沈阳涉外婚姻网 沈阳涉外家庭 沈阳涉外家庭离婚网 沈阳涉外家庭律师 沈阳涉外离婚 沈阳涉外律师
辽ICP备110176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