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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给岳父的房子还月供,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
时间:2012/1/21 19:32:04 浏览:1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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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苏家屯赵先生咨询:2002年,岳父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岳父自己付的,房产证上也是他的名字。首付花光了岳父的所有积蓄,妻子便决定由她来替岳父还月供。对于这件事,我十分反对,但妻子还是我行我素。为此,我们常常吵架。2010年,妻子把岳父的房贷全部还清,我们的感情也走到了尽头。2011年6月,我决定离婚。我认为妻子替岳父还房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我有权分割岳父的房子。请问我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律师解答: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所有。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岳父的名字,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你岳父,尽管你妻子偿还了月供,也不能改变房屋的产权性质。因此,即便你岳父的房产增值,你和妻子也无权分享;离婚时,你也没有权利对这套房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晚辈给长辈还房贷,如果没有明确指出是“借款”,那么都可以认为是赠与行为。你妻子主动替岳父还房贷,且父女之间没有约定借还关系,可以认为你妻子的还贷行为属于赠与。如果你对这种行为没有异议,那么离婚时你对这笔款项无权要求分割。但由于你反对妻子替岳父还贷,夫妻关系也因此受到影响,说明你并不认同妻子的赠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妻子还款的“赠与”性质不再成立,因为她用来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对这笔钱进行赠与,必须得到夫妻双方的同意。由此可见,你妻子替岳父还房贷的钱属于借款,离婚时你可以要求他偿还这笔贷款的一半。但是,这需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不同意妻子的还贷行为,比如有相关录音、短信或者邮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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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涉外婚姻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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