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②本人结婚证;③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②本人的结婚证;③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应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可受理此类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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